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更好的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业绩,引领日后工作发展方向,经院长办公会决定,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学院氛围。现将2019年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职在岗专职教职工。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原则,实事求是开展评价,保持团结、和谐。
三、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蔡建林
副组长:叶银生 程延旗
组员:左永焕 李林威 程洪林 郑小贵 周造华
四、考核内容
依据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侧重考核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工作绩效等情况。
1.德:主要包括师德师风、事业心、责任心等方面的情况;
2.能:主要包括工作水平、业务能力、管理创新等方面的情况;
3.勤:主要包括劳动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的情况;
4.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
五、考核档次和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档次。档次标准参照如下:
1.优秀: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要求,能很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量饱满,在教学或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要求,能完成本岗位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对照各类人员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院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2)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给学院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3)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消极怠工;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
(5)受到学院二次以上一级行政事故处分;
(6)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7)其他应确定为不合格档次的情形。
六、组织机构
1.成立片区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院领导分管部门划分片区,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处级干部、教工代表为成员组成片区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片区教职工考核。
2.全体教职工均按照岗位职责和分工划至相应分管院领导片区,处级干部由分管领导组织考核,科级干部和一般教职员工由本部门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进行考核。
3.各院领导分管片区优秀指标分配见附件1。各片区均不得超出学院下达的指标数。
七、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考核内容总结年度工作,并填写《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
2.群众测评。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和考核对象的总结,提出自己对考核对象的评价结果。
3.部门评价。根据个人工作业绩,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各考核单位对被考核人写出评语。
4.考核结果认定。教工由考核部门工作小组根据考评对象实际表现,提出初审意见,报片区考核领导小组复审后,送人事处汇总,再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处级干部由片区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部门评语及年终述职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5.公示。考核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者视为通过。
八、考核结果的使用
1.考核结果记录档案,作为调整岗位、薪资调整以及实施奖惩、培训、续聘、解聘的依据。
2.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档次者,次年不予续聘。
3.考核结果定为“基本合格”的,部门负责人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4.考核结果定为“优秀”档次者,2020年1月至12月科级及以下奖励200元/月、处级奖励300元/月。
九、其它
1.当年获得省政府和省人社厅授予的“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称号的人员,均可直接定为优秀档次,不占片内指标。相关证件(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于 12月10日前交人事处审核。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请事假累计1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超过15天以上的;出现三级及以上教学或行政事故的责任人;其他原因不在现岗一个月以上的;
2019年9月1日以后来校工作的员工不参与优秀的评选。
3.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第二年考核档次定为不合格。
4.已经写了辞职报告的不参加考核。
十、考核时间安排
1.2019年12月4日—2019年12月15日开展考核。
2.2019年12月15日前各分片将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汇总。
3.考核结果交院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
附件:
1.2019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表
2.西安铁道技师学院教职工年度考评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