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2020-12-07 16:23 | 作者:董莎 来源:人事处 编辑:公共基础部 点击:182
关于开展2020年教师上岗资格认定
及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学管理试行办法》内容,现将2020年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及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条件
全院未取得上岗资格证书的公共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上岗资格的一体化教师。
(一)思想品德
热爱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自尊自律、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立德树人。
(二)学历及技能
1.公共课、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的学历及技能条件可适当放宽为大专学历。
2.一体化教师(三级)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一线教学经历满2年;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职业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具有不少于每两年2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一体化教师(二级)应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本专业一线教学经历满3年;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具有不少于每两年2个月的企业实践经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
2.普通话水平。能准确、清晰地使用普通话授课。
3.职业教育理论课程学习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申请2020年度各类教师上岗资格的教师可提供线上、线下职业教育理论相关课程学习证明,由学院统一进行审核。
4.教学能力测评要求。教师上岗资格申报材料,经专家初审合格人员、2019年教学能力测评未合格人员,需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教学能力测试,按照《陕西省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教学能力测试评分标准》规定内容进行。
教学能力测评免试人员:统招本科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或已取得高中(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者;由其他教师上岗资格(或原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转为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上岗资格,并参加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典型工作任务及对应能力培训合格者。
5. 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典型工作任务及对应能力考核。申报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者须参加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典型工作任务及对应能力培训合格。
二、教师上岗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1.申请人提交《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附件1);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单、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一式1份。
2.申请人经学院初审,在《技工院校公共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2)中完成教师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教师上岗资格种类等信息汇总。
3.直接申报一体化教师(三级)上岗资格,或已持有原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其它种类教师上岗资格证书,申报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上岗资格的人员,填写《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上岗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附件3)。
(二)院校初审
按上岗资格认定条件,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及师德表现进行考核,按要求填写《教师思想品德师德鉴定表》(附件4)
(三)名单公示
省技校指导中心根据教师上岗申报材料审核专家组的意见,对材料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和教学能力测评免试名单进行公示。
(四)教学能力测评
组织专家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按照相关要求,省技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对公示合格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评。教学能力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专家认定
专家组根据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和教学能力测评结果,提出认定意见,确定教师上岗资格人员名单。
(六)公示发证
省技校指导中心根据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专家组的意见,公示认定合格人员名单,对公示通过者,颁发相应的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三、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
(一)定期注册范围
2010年至2015年取得教师上岗证但未定期注册或2019年定期注册不合格的现职教师。
(二)定期注册条件
1.注册有效期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职教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教书育人,教风端正、学术规范、为人师表,勇于创新,身心健康,院校综合评定合格人员。
2.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完成教学任务。注册有效期内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3.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完成规定学习科目和学时(不含2020年)。
(三)定期注册报送材料
1.教师上岗资格审核注册人员花名册(附件5)
2.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附件6)
3.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申报材料登记表(附件7)
4.教师思想品德师德鉴定表(附件4)
5.旧上岗资格证原证,复印件一式1份
6.自取得教师上岗证以来历年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证书原件或继续教育系统打印凭证),不含2020年。
7.如教师工作岗位变化,需变更上岗资格证类别者应提供相应的学历证明、继续教育学习证明(不含2020年)、教师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变更为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证,还应提供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典型工作任务培训合格证书。
(四)公示发证
审核注册工作完成后,对审核公示合格者颁发新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新任教师必须取得教师上岗资格方可任教。未取得技工院校教师资格的教师,不得参加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二)已持有原颁发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证者,需持有参加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典型工作任务及对应能力培训合格证书后,方能换发一体化教师(三级、二级)上岗资格证书,按照《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标准》(试行)逐级申请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
(三)各部门严格按要求时间统一报送办理,不接受个人申报资料。
(四)对于同一名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与定期注册不可同时申报办理。
(五)材料申报受理时间及地点。报送时间:8月2日12点前交至人事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董莎电 话:029-62681505
附件:
1.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认定申请表
2. 技工院校公共课、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上岗资格认定人
员花名册
3. 技工院校一体化教师上岗资格认定花名册
4. 技工院校教师思想品德师德鉴定表
5.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人员花名册
6.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
7. 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定期注册申报材料登记表
西安铁道技师学院
2020年7月30日